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地统一步调。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以2017版新年度纳税申报表贯彻落实为抓实,明确2017年度汇算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汇算清缴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政策宣讲到位。狠抓宣传解读,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高政策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最大限度地向纳税人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和汇算清缴工作程序等内容。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引》,引导预期,解疑释惑;充分运用“互联网+税务”创新培训辅导方式,有针对性地推出网络直播课堂“掌上学堂”,纳税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网络收看培训,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培训辅导。
三是加强纳税服务,确保“放管服”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办理享受优惠政策。制定汇算清缴工作应急预案,多部门集成联动推进税收“放管服”改革,设立热线电话及时回应和解决纳税人在使用金税三期等系统、年度纳税申报表、网上年度申报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加强数据应用,确保政策落实质量。树立“数据质量无小事”观念,将业务数据质量监控责任落到人。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利用,积极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短板和不足,共处理12批疑点数据,更正申报87580户次。引导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对企业汇算清缴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等税收风险进行扫描,截至5月30日,共计扫描50867户。
五是加强后续管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在涵盖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内容的基础上,联合地税局结合自治区实际增加了30项内容,发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7大类135个事项,其中涉及所得税业务有3大类9个事项。编写了《“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明确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六是加强党建促工作,确保党建引领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增强党员干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支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认真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