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政策,强化成品油企业管理,规范成品油发票开具,优化消费税纳税申报,落实“先税后抵”的成品油抵扣规则,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摸清底数,精准核查。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分布特点、行业构成因素,从金税三期系统中提取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数据,基层税务局同步开展核实确认,确保户籍核实准确,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将部分购油卖油的工矿企业参照经销企业管理。根据核实结果,精准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分类,并做好标识工作,为金税三期、防伪税控、电子底账等系统的升级做好数据准备。
系统升级,周密测试。按照总局的时间节点要求,货劳处、信息中心、征科处、税控服务单位密切配合,顺利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网上统一受理平台、防伪税控系统、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勾选确认平台六大系统的升级及联调测试。在调试过程中,税务工作者从纳税人角度思考,把开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测试演练,寻找对应方法,最终实现了六大系统间数据传导无缝对接,达到了预期效果。
加强培训,优化服务。三级税务机关通过微信群语音听税、面对面教学培训、视频培训、推送网络微课等形式集中培训税干238人,培训纳税人约1900人,下发期初库存油品明细表,逐行逐列辅导纳税人填表,通过精准细致的培训辅导,保障纳税人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政策应知尽知,开票流程应会尽会,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数据分析,防范风险。在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通过大数据防范企业风险,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抽取2017年度开具成品油发票的企业信息,确定企业经营规模,对开票金额较高的纳税人进行购销明细比对,防范变名开票行为;抽取2018年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按照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将购进数据与企业录入的库存数据进行比较,确定企业合理库存,防范虚增库存。
经过不懈努力,3月1日在锡林郭勒盟顺利开出首张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随后在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兴安盟等地顺利实现开票,标志着成品油征管迈进“票表一致、以进控销、征扣一致”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