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过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开始积极筹备2018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各项工作。
要求各股室、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一定要组织好、落实好今年“3·15”活动,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创新。
一是要紧扣“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消费年主题。今年“3·15”活动期间,分局组织的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将深入到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社区等消费者聚集场所,积极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增强消费者绿色消费的观念。
二是要求各工商所要按照2018年确定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消费年主题,结合各自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各自特点的“3.15”宣传活动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活动,推动社会共治。
三是要适时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和商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动漫、组织消法宣讲团、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基层、企业客服人员和社会的法律宣传。同时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益和社会关注度。
四是要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进一步扩大“双随机”监管的范围。重点加强预付卡、共享消费以及快递、旅游、通讯、美容美发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的监管,努力净化消费环境。